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情况通报

发布日期:2023-03-28    点击数:

近日,有部分学生通过“校园万能墙”或致电有关部门反映校园管理不实问题。经初步核查,已核实学生2名,分别系艺术系音乐教育专业2022级学生葛X、艺术系美术教育2022级学生刘X。其他发布不实网帖的学生名单正在进一步核查中。学校已责令艺术系做出深刻检讨,并将依据校规校纪对涉事学生严肃处理。对于“校园万能墙”运营方,学校已向属地公安机关报案,由属地公安机关依法依规查处。

信访是每一名公民的权利,但公民必须在法律范围内活动。依据中共中央、国务院发布的《信访工作条例》等信访工作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,学校教职员工、学生或其他组织、个人可以采用书信、电子邮件、传真、电话、走访等形式,向学校有关单位反映情况,提出意见、建议或投诉请求。前期,我校已经开通了校长信箱,公布了分类服务项目直通电话,坚持首接负责制,依法依规及时处理了师生反映的有关事项,解决了师生较为关注的一些诉求,比如体育馆开放、图书馆延长开馆时间等。《信访条例》第十九条规定,“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,应当客观真实,对其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,不得捏造、歪曲事实,不得诬告、陷害他人。”第四十八条规定,“信访人捏造歪曲事实、诬告陷害他人,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;尚不构成犯罪的,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。”学校将继续发挥好校长信箱和分类服务项目直通电话作用,依法依规做好信访工作,妥善处理师生急难愁盼。对于捏造、歪曲事实以及诬告、陷害他人的行为,也将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严肃处理。

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。在互联网+时代,微信、微博虽为网络虚拟空间,但已成为与人们生活密不可分的交往工具,公民在微信群、朋友圈、微博等网络空间同样需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,不能为所欲为、不加节制,“按键伤人”“网暴”等行为,都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希望全校师生员工自觉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》《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》《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》等互联网法律法规,坚持依法上网、文明上网,不信谣、不传谣,不发布、不转发未经证实的信息,不传递不健康文字和图片,不在网站社区、论坛、聊天室、博客等平台上发表或转载违法、庸俗、格调低下的言论、图片、音视频信息,坚决反对网暴“按键伤人”,积极争做网络文明的建设者、维护者、传播者。